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四川省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工作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高職單招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國標代碼:12965
主管部門: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
第四條學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隸屬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公辦??茖哟稳罩破胀ǜ叩嚷殬I院校。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五條學校辦學地址:
柳城校區:成都市溫江區德通橋路392號
??菩^:成都市溫江區新華大道二段179號
第六條學校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強化招考行為規范,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七條學校成立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廳高職單招的相關政策、辦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學校高職單招工作方案,執行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
第八條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紀檢監督小組,全程監督高職單招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的高職單招計劃包括普高類和中職類,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條填報我校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園林工程技術專業的學生最好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旅游管理專業建議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性疾病的考生填報;身高低于1.58米的女生、身高低于1.68米的男生因就業原因不宜填報該專業。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高職單招錄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學校認可四川省規定加分政策,依據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四川省確定的高職單招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錄取專業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和各專業具體情況,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則按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擬申請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須在4月12日12:00前,將自愿退檔申請書(本人及家長簽名、按手?。┱掌?、本人手持身份證正面(人像面)拍照照片發送到指定郵箱,學校接收到自愿退檔申請材料后辦理放棄錄取資格手續。未提交申請材料和逾期申請的,不予受理。
第十七條因自愿放棄錄取、違紀違規等導致的空缺不進行遞補。
第十八條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號)文件規定,我校2024年高職單招招收保送及免試生,且申請考生須符合學校2024年高職單招招生專業及專業類別要求。
第五章 收費辦法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條學生的國家教育資助項目和資助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財政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部門有關政策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考生被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按我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愿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學校招生部門的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溫江區德通橋路392號
郵政編碼:611130
招生咨詢電話:028-82732147、82732146
學校網站:http://www.artable.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s://zs.cdnkxy.edu.cn/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