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擬對學院技能高考標準化考室建設項目進行比選,茲邀請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就本項目提交密封的比選申請文件。
一、比選人: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二、比選項目名稱: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技能高考標準化考室建設采購項目。
三、項目主要內容:
1.網絡高清攝像頭 40臺
2.千兆交換機 2臺
3.存儲設備 18臺
具體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部分:“項目概況及要求”。
本項目最高限價160000元。比選申請人須對本項目的內容作出實質性響應并對比選文件要求的全部內容進行報價。
四、比選申請人資格條件:
1.供應商應符合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遵守相關的法律和法規;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有效存續的供應商。
3.本次比選活動不接受聯合體比選。
五、比選文件領取時間及地點: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3日(工作時間09:00-17:00)在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成都市溫江區德通橋路392號)第二辦公區3-1免費領取。
六、比選申請人領取比選文件時須攜帶以下有效證明文件:
1、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加蓋鮮章的復印件);
2、法人授權委托書或單位介紹信原件;
3、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七、遞交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017年3月16日15:00。
八、遞交比選申請文件地點: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二辦公區3樓3-14室。
比選申請文件必須在遞交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比選申請文件恕不接受。
九、比選申請文件報價內容
(1)比選申請人的報價是比選申請人響應比選項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內容的價格體現,包括比選申請人完成本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
(2)比選申請人每種貨物或服務只允許有一個報價,并且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任何有選擇或可調整的報價將不予接受,并按無效比選申請處理。
十、比選申請人的申請文件
比選申請人應在仔細閱讀比選文件內容的基礎上編制針對本項目的申請文件。格式要求見第二部分內容。
十一、比選申請文件的制作與遞交
1、比選申請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比選申請文件正本和副本應密封包裝,在包裝上寫明比選項目名稱、比選項目編號、比選申請人名稱等內容,并在封口處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
2、當正本與副本出現內容不相符時,以正本內容為準。
3、保證金分為比選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
3.1、比選保證金。比選申請人應在2017年3月16日00:00前向比選人交納人民幣壹仟元的比選保證金。比選保證金應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提交,并在匯款附言欄注明“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技能高考標準化考室建設采購項目”比選保證金。
比選保證金匯入的銀行及賬號:
單位名稱: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開 戶 行:中國建設銀行溫江支行
銀行賬號:5100 1837 1080 5922 3322
未中選人的比選保證金,將在中選通知書發出后無息退還。中選人的比選保證金,在與比選人簽訂合同后無息退還。在退還比選保證金時,請提供比選申請人開具的加蓋財務專用章收據原件及銀行賬號。
發生以下情況,比選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l 申請人在有效期內撤回報價文件的;
l 申請人在采購活動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l 中選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比選人簽訂采購合同的;
l 中選人未按比選文件要求交納履約保證金的;
l 比選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3.2、履約保證金。中選人在領取中選通知書后,與比選人簽訂合同前應向比選人邀納中選金額5%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質保期滿經比選人考評合格后一次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應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提交,并匯款附言欄注明“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技能高考標準化考室建設采購項目”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匯入的銀行及賬號:
收款單位: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溫江支行
銀行賬號:5100 1837 1080 5922 3322
十二、有關本次比選事項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比選人: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地址:成都市溫江區德通橋路392號
聯 系 人:余老師
電話:028-82734353
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