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比選人)的委托,對“現代畜牧實踐教學中心改擴建項目設計服務項目”進行比選,茲邀請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就本項目提交密封的比選申請文件。
一、比選人: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二、比選項目編號:SCZZ-2016-NZY-46
三、比選項目名稱:現代畜牧實踐教學中心改擴建項目設計服務項目
四、項目情況:
現代畜牧實踐教學中心改擴建項目設計服務。
本項目采購最高限價18萬元。
具體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部分:“項目概況及要求”。
五、比選申請人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符合參加本次比選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遵守相關的法律和法規。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有效存續的比選申請人;
3.比選申請人應具有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或乙級以上設計資質;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六、比選文件發售時間及地點: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7日(工作時間09:30-17:00)在成都市高新區吉泰五路88號3棟7層1號(花樣年香年廣場)購買。
比選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份(售后不退,比選資格不能轉讓)。
七、比選申請人購買比選文件時須攜帶以下有效證明文件:
單位介紹信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八、遞交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016年11月10日14:00。
九、遞交比選申請文件地點:成都市高新區吉泰五路88號3棟16層3號(花樣年香年廣場)。
比選申請文件必須在遞交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比選申請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比選申請文件報價內容
(1)比選申請人的報價是比選申請人響應比選項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內容的價格體現,包括比選申請人完成本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
(2)比選申請人每種服務只允許有一個報價,并且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任何有選擇或可調整的報價將不予接受,并按無效比選申請處理。
十二、比選申請人的申請文件
比選申請人應在仔細閱讀比選文件內容的基礎上編制針對本項目的申請文件。格式要求見第二部分內容。
十三、比選申請文件的制作與遞交
1、比選申請文件應按比選文件要求制作、簽字或蓋章,并裝訂成冊。比選申請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比選申請文件正本和副本應密封包裝,在包裝上寫明比選項目名稱、比選項目編號、比選申請人名稱等內容,并在封口處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
2、當正本與副本出現內容不相符時,以正本內容為準。
3、保證金分為比選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
3.1比選保證金。比選申請人應在2016年11月9日17:00前向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交納人民幣壹仟捌佰元的比選保證金。比選保證金應以銀行轉賬或采購代理機構認可的方式提交。
比選保證金匯入的銀行及賬號:
單位名稱: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開 戶 行:中國建設銀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銀行賬號: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未中選人的比選保證金,將在中選通知書發出后退還。中選人的比選保證金,在與比選人簽訂合同后無息退還。在退還比選保證金時,以采購代理機構認可的方式提交的,請提供比選申請人開具的加蓋財務專用章收據原件及銀行賬號;中選人還須提交簽訂的合同原件1份給采購代理機構歸檔。
發生以下情況,比選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l 申請人在有效期內撤回報價文件的;
l 申請人在比選活動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l 中選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比選人簽訂采購合同的;
l 中選人未按比選文件要求交納履約保證金的;
l 比選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3.2履約保證金。中選人在領取中選通知書后,與比選人簽訂合同前應向比選人繳納合同總價5%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服務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退還。只有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才能免除履約保證金。
十四、招標代理服務費
根據有關規定,本比選文件特別約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選人向比選代理機構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為人民幣叁仟元。
十五、有關本次比選事項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比選人: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比選代理機構: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吉泰五路88號3棟7層1號(花樣年香年廣場)。
聯 系 人:李先生 古先生
電話傳真:028-84510079
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