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2016年教師職稱申報評審第二階段工作安排
學院各單位(部門):
根據《關于報送2016年度高等學校教師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材料的通知》(川教職改辦〔2016〕69號)、《關于報送2016年度實驗技術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材料的通知》(川教職改辦〔2016〕71號)、《關于報送2016年度圖書資料等3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材料的通知》(川教職改辦〔2016〕73號)文件要求,現將我院2016年教師職務評審第二階段(申報評審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正式報名、資格審查、學校評審、高級職稱申報材料報送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6年8月29日-2015年9月8日:申報者材料準備
1、擬申報教師、研究系列中級、高級專業職務技術人員按照附件《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材料準備指南》及附件《2016-高等學校教師研究系列-川教職改辦69號要求材料》(簡稱“省職改辦要求材料”)進行材料準備。
2、擬申報實驗系列中級、高級專業職務技術人員按照附件《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材料準備指南》及附件《2016-實驗技術-川教職改辦71號要求材料》(簡稱“省職改辦要求材料”)進行材料準備。
3、擬申報圖書資料和檔案、工程技術系列中級專業職務技術人員按照附件《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材料準備指南》及附件《2016-圖書資料和檔案、工程技術中級評審-川教職改辦73號》(簡稱“省職改辦要求材料”)進行初期材料準備。
4、說明: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應符合四川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文件和我院有關文件規定的晉升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思想政治條件、任職年限、外語、計算機、學歷、科研等條件。
注意:凡今年度需晉升(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職工借年度考核表限于2016年8月29至9月10日止到組織人事處冉老師處登記借閱,注意務必在9月10日前進行借閱,逾期不再借閱。
二、2016年9月8日-2016年9月15日:基層推薦
申報者按照前述文件要求進行全套申報材料準備,并于9月8日前備齊完整材料后按照以下程序申報:
1、個人申報及教研室推薦。個人根據本學科教師職務結構情況,以及本人所具備的條件,填寫(《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申請表》、個人述職報告(思想政治和工作總結)、《資格審查表》),按照省上文件要求準備齊全所有要求材料后,向本人所從事學科所屬教研室申報,按照省教育廳要求提供能反映教學質量、教學水平、學術論文、成果等方面的相關材料,全套完整的申報材料交其學科所屬教研室。教研室根據本單位教師職務結構或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組織申報者述職并推薦晉升人選,初步審查后簽署意見,明確是否同意推薦。教研室初步審查后報各分院(部)審定。(教研室在《資格審查表》簽署意見)
2、分院(部)資格審查、申報人個人述職及學科評議組(推薦小組)評議、公示、材料報送
(1)分院(部)資格審查
各分院(部)按照《資格審查表》對申報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并簽字蓋章。對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實績進行認真考核,提出書面考核推薦意見,在《資格審查表》相應欄填寫推薦意見。分院(部)黨總支對申報人的思想政治條件、師德師風、工作態度、教書育人等思想政治表現進行考核,形成書面考核結論,以便后期公示用。
其中,高校教師資格證、職稱證、學歷學位證(含最高學歷學位和下一級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等級考試合格證、外語考試合格證書等各分院(部)只審核原件留復印件,原件退還本人。
注意:各位申報者所提供的所有復印件資料均需分院審核人注明“原件已審,該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審核人簽名,加蓋分院章并注明審核時間。凡超過兩頁的資料一律雙面打印,凡本人簽名處務必手簽。
組織人事處、教務處、教師發展與教學督導中心、科研處、學生處、繼續教育中心等職能部門在其職能范圍內配合申報者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2)申報人個人述職及學科評議組(推薦小組)評議
各二級分院(部)組織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進行述職,并在述職的基礎上由各二級分院(部)學科評議組(推薦小組)進行評議。學科評議組在認真審閱教師申報材料的基礎上,對申報人任職資格(包括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工作業績、教學工作量、教學效果、科研工作及高校工作年限、任職年限等)全面審查、寫出書面推薦意見(意見中要明確注明參加評審的人員、人數、票決情況及是否推薦)。
學科組評議后,將書面推薦意見填寫在《申報表》相應位置(意見中要明確注明參加評審的人員、人數、票決情況及是否推薦)。學科組需按以下格式在《申報表》相應欄目填寫推薦意見:“本學科組認真查閱了***同志晉升***職務的申報材料,經評議,該同志任現職以來能認真履行現崗位職責,具備(或基本具備)***職務任職資格和任職條件。同意(或不同意)推薦**晉升**專業技術職務?!?/span>
學科組評議程序:
(1)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下設的學科評議組成員為五人,由教授、副教授或相當于副教授以上的專家組成。評議組設組長一人,副組長一人。評議組長應具有副高以上職務
(2)教師職務學科評議組召開評審會議必須有全體成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即4人以上出席(建議全體出席),其評審結果方為有效。
學科評議組應以民主程序進行工作。對被評審人的評議意見,應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經無記名投票,贊成票數超過全體成員的二分之一方為通過。
(3)公示、材料報送
各分院(部)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學科組進行評審后,應將申報人員基本資格條件、師德師風考核結論意見及個人業績貢獻在學院內適當地方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模板及公示情況反饋可以參考附件一。
經公示無異議,各分院(部)于9月19日前向學院組織人事處報送符合條件人選名單、公示情況及結果,并提交各申報人員評審全套材料(9月19日前各分院(部)以分院(部)為單位將《審查表》及完整裝袋的申報材料交組織人事處。各學科組擬推薦人員師德師風個人業績等公示結果的說明待公示完畢(9月22日前)提交)。公示如有異議需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分院在《申報表》第9頁“系(院)全面審查意見”欄目簽署意見,書記、院長均分別簽字并各自加蓋部門公章確認。在《申報表》第10頁填寫師德考核意見及個人業績貢獻公示欄目,并注明“公示無異議”。
各學科組材料報送清單:
A、公示情況說明反饋:可以所有人的公示情況在一份文件中說明;9月23日反饋;
B、學科組擬推薦人員信息一覽表電子文檔反饋(高、中級各一個表),發送電子文檔到組織人事處;
C、《申報表》學科組意見及院系全面審查意見兩個欄目簽字蓋章;將所有申報人員《申報表》取出統一報送;
D、所有申報人員簡表匯總遞交:簡表右下角學科組意見欄目簽字蓋章,由于之后簡表在上報教育廳時還會改動,所以學科組長只簽署一份;
E、《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申請表》及《資格審查表》簽章后匯總單獨報送;
F、擬推薦人員全套裝文件袋的材料,以分院進行報送,并對所報送人數及材料數簽字確認;以免移交出現丟失。建議確定擬晉升人員中的一名進行報送及材料簽字確認;
特別提醒:申報材料以分院(部)為單位進行上報,人事處不接受教師個人單獨報送的材料!
六、9月22日:召開學院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會議。
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對各學科組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評議,投票確定推薦人選。對學科評議組的評議意見進行評審。
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議必須有全體成員的2/3以上(含2/3)出席,評審結果方為有效。評審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贊成票數超過全體成員的1/2方為通過。
七、9月22日至10月2日公示評審結果。
八、10月10日前組織人事處整理中級、高級職稱評審材料并上報四川省職稱評審委員會。
九、11月上旬整理中級職稱評審材料并上報成都市高等職業教育教師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如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對申報者簡表另有要求的,申報教師序列、實驗序列中級職稱者的簡表按照另行規定執行。
組織人事處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