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組織擬定科研與技術服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負責科技創新平臺(重點 實驗室、工程中心、研究所等)的規劃、組織申報和科技團隊建設等工作。負責科研與技術服務項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發布,組織項目的申報、立項、檢查和驗收。承擔學校學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2、成果管理。組織科研與技術服務類成果統計、獎勵核定、 知識產權保護等工作,牽頭成果申報及成果的推廣與轉化。
3、科協與社科聯工作。牽頭開展校內外、國內外學術交流與合作,面向公眾普及科學知識,負責科技宣傳工作。
4、鄉村振興工作。組織開展鄉村振興政策研究、技術服務工作,落實鄉村振興工作任務。承擔學校鄉村振興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5、非學歷教育管理工作。負責非學歷教育的統籌協調和規范管理,對非學歷教育辦學工作進行過程指導、質量監督和績效 管理,建立非學歷教育工作風險防控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