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類別
第二批申報項目共5個業務類別(詳見指南)。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注冊登記住所須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須符合各類項目申報指南的具體要求。
(三)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要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嚴禁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
(四)項目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以及項目組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五)同一申報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同一項目負責人)限申報同一子業務類別項目1項。同一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類別重復申報。申報項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報材料跨類別重復申報。已立項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六)承擔有前資助項目且尚未驗收的項目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同一項目負責人),原則上不得申報與未驗收項目類別相同的項目。
(七)納入市統計部門調查范圍的規模以上企業,須提供已報送統計部門的2019年度《企業(單位)研發活動統計報表》(包括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高新技術企業須提供已報送的2019年度《國家高新區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報表》和《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以上材料隨申報材料一并提供)。
(八)凡提供的申報材料涉及內容應不涉密。
三、申報程序
項目通過“成都市科技項目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鏈接)實行全程網上申報。
(一)申報身份獲取
項目負責人、申報單位登錄申報系統進行身份注冊,并完善相關信息后方可進行項目申報。已注冊過的單位和個人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無需再注冊。
(二)項目填報
項目負責人登錄申報系統,根據指南要求在線填寫申報書和上傳附件(其中蓋章簽字頁要求如下:申報書封面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承諾書頁(申報單位)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承諾書頁(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申報審查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簽字或簽章,如有聯合申報單位,還需在此頁加蓋聯合單位公章,推薦單位暫不蓋章。以上蓋章簽字頁以各類申報書為準,均掃描作為附件上傳并提交,再由所在單位管理員網上審核后提交。
(三)項目審核
項目推薦單位、市政務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業務處室在規定時間內分別進行網上審核,并作出審核結論。
(注意:項目推薦單位審核后,在簽署意見欄須注明項目申報單位入駐的產業功能區,或項目實施所在的產業功能區)
(四)材料報送
申報階段通過申報系統全程進行網上申報。項目申報時,暫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待申報項目立項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項項目報送紙件,未立項項目無需報送紙件。
四、申報時限
項目實行定期申報,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申報單位網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30日17時,請項目負責人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10:00前,將紙質申報書、蓋章頁一式一份交到科技處,統一辦理簽章后返還給項目負責人用于系統上傳,逾期請自行辦理簽章。
提示:請各單位審核提交后,及時在系統關注各審核環節審核意見,并根據有關審核意見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時再次在系統提交。
五、業務咨詢及聯系方式
(一)項目指南咨詢
有關項目指南內容請詳詢相關業務主管處室(聯系方式詳見指南)。
(二)申報流程咨詢
申報流程請咨詢市政務中心科技窗口。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7:00
聯系電話:86924834
地址:市政務服務中心企業服務區2-01至2-03號窗口(草市街2號一樓)
(三)技術支持咨詢
有關系統技術問題,請咨詢技術支持熱線:6557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