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科技處發布《關于開展2023年第二批科研項目結題驗收評審工作的通知》,對逾期未結題和到期應結題項目進行清理,現對清理出的無故不結題項目進行公示如下:
根據《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科技工作管理辦法》(成農院〔2022〕85號)規定,無故拖延或終止合同、無故不結題或因責任事故造成損失的,由項目主持人承擔全部責任。三年內不再受理該項目主持人和相關責任人的項目申報,項目剩余經費按原渠道收回,并取消與本項目相關的學校科技工作績效獎勵、配套資助等。
特此公示!
科研與社會服務處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