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學習貫徹四川省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和成都市委十四屆三次全會精神,圍繞中央、四川省委、成都市委重大戰略工作部署,積極開展研究,堅持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并重,服務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和成都經濟社會發展,深化超大城市精細化治理研究,強化“成都研究”,為建強建好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努力產出有影響力的科學研究成果。
二、選題范圍
申請者具體項目以《特大城市精細化治理研究基地2024年度課題指南(附件3)》為依據自行擬定研究課題。申報課題體現鮮明的時代特征、問題導向和創新意識,力求具有前瞻性、原創性、開拓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論、數據和案例支撐;注重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提出符合我國和成都實際、操作性強的政策建議。申報課題名稱應表述規范、準確、簡潔。
三、項目類別及結項要求
本基地本年度設重點項目、一般項目、自籌項目三類,所有公開發表的成果都須在課題立項后開始計算,并在顯著位置標注本項目來源、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結項成果形式原則上須與預期成果一致,獲準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合同文本。其中論文要求發表正刊非增刊,專著要求提供查重檢測報告,重復率不超過15%,結題后出版。
1、重點項目:資助經費1萬元/項,要求在課題立項1年內完成,最長不超2年。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篇以上,或撰寫專著一部,或研究報告且被成都市政府及以上部門采納或批示。
2、一般項目:資助經費0.4-0.6萬元/項,要求在課題立項1年內完成。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研究報告且被成都市域縣處級及以上部門采納或批示。
3、自籌項目:歡迎申請者帶項目與經費進入基地立項,或者自籌經費申報項目,其經費籌集、使用和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及《成都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的規定。研究期限與結項要求與一般項目同等。
*重點項目、一般項目、自籌經費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可直接結項:研究成果被國家社科規劃辦《成果要報》、教育部《專家建議》、省規劃辦《重要成果專報》、成都市《社科成果要報》等采納;或在省級以上報紙公開發表,或網絡文章點擊率10萬+。
四、申請條件
1、申請者為國內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教學科研人員以及政府相關部門從事城市治理研究的工作人員。課題組負責人必須是課題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掛名或不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的人員不得作為課題組負責人申請課題研究。重點項目申請者應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已獲得博士學位。一般項目申請者應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
2、項目申請者同年度只能向本基地申報一個項目,非項目負責人作為項目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本基地兩個項目的申報。
3、本基地不支持重復研究,為避免交叉申請、重復立項,有以下情況之一不得申報本年度項目:①本基地在研項目尚未結項的負責人(以申報截止日期為準)。②申報項目內容已在各級各類機構立項、結項、認定者。
五、申報要求
1、項目申請者應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此次申報不接受紙質申報,申報者請將申請書和活頁電子文檔壓縮打包(同時提交Word版和PDF版)后交到科技處。
2、申報書電子版命名方式“特大城市精細化治理研究基地申報—重點項目(根據申報項目類別)—申報者單位—申報者姓名”。
3、申報項目評審結束、立項課題公示后,凡獲得立項的課題負責人需提交申請書紙質文本(A3雙面打印、中縫裝訂,一式3份),由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或負責部門審核蓋章后郵寄至本基地。
六、申報時間
本年度項目從公告發布之日起受理申報書,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1月11日上午10:00,逾期不再受理。
七、項目管理
1、課題一經立項,其申請書即成為有約束力的協議,課題負責人必須遵守相關承諾,認真開展研究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務,取得高質量的研究成果。
2、各類項目成果發表、出版時,需在顯著位置標注“成都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特大城市精細化治理研究基地項目”并注明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以此作為結項驗收的依據。
3、所有立項項目需在2024年6月1日前提交一篇與研究課題相關的4000字以上的《成果要報》作為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