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一)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基地)承擔攻關任務
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精神,全力推進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先進裝備、生物制造、清潔能源、先進材料等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促進創新平臺(基地)能級提升。
1.申報要求:(1)重點支持列入新序列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創新聯合體等科技創新平臺(基地)牽頭開展關鍵技術攻關。(2)由相關科技創新平臺(基地)牽頭單位組織申報。(3)同一平臺(基地)限報1項。
2.支持方式:通過競爭立項,采取前補助支持方式,每項支持不超過300萬元。
(二)支持省級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承擔攻關任務
聚焦打造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人工智能產業高地和創新高地,圍繞算力基礎硬件、數據標注、行業垂直模型、智能機器人、智能裝備、智慧能源化工、智能無人機、自動駕駛與智能汽車、智能釀造、智慧文旅、智能終端等領域,著力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
1.申報要求:由省級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所在市(州)組織區內人工智能優勢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進行申報,每個省級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推薦不超過3項。
2.支持方式:通過競爭立項,采取前補助支持方式,每項支持200萬元至500萬元。
(三)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精神,圍繞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先進裝備、生物制造、清潔能源、先進材料等重點領域,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重點支持公益屬性明顯、引導帶動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眾廣泛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1.申報要求:(1)由企業牽頭,聯合產學研單位,協同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2)牽頭企業須具備自主知識產權,項目已落地轉化并取得經濟社會實效,且實現銷售收入達1000萬元以上。(3)同一企業限報1項,近3年已獲得引導資金支持的企業不得申報。
2.支持方式:通過競爭立項,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每項支持100萬元。
(四)支持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
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學問題,圍繞戰略需求、突出原始創新,前瞻布局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明確的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在基礎學科(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和前沿技術方向(第六代移動通信技術、量子科技、元宇宙、生命科學、可控核聚變、集成電路、地球科學、太赫茲、腦科學、深空深地、未來交通),組織實施基礎研究項目。
1.申報要求:(1)申報項目應是基礎研究項目,不支持技術研發、示范推廣類項目。(2)由在川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推薦申報。其中,“雙一流”高校申報不超過20項,其余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申報不超過5項。
2.支持方式:通過競爭立項,采取前補助支持方式,每項支持30萬元。
(五)支持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強化科技創新對區域協調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支持市(州)結合自身優勢和發展所需,開展關鍵技術攻關。
1.申報要求:綜合省委省政府關于區域科創中心建設有關部署、省政府2023年科技創新工作事項督查激勵等因素,由相關市(州)組織申報,同一單位限報1項。
2.支持方式:通過競爭立項,采取前補助支持方式,每項支持100萬元。
二、資金和項目管理要求
(一)引導資金項目執行期為1年,當年度未支出的引導資金按財政部結轉結余資金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引導資金支持方式和開支范圍、預算編制和資金下達、預算執行及調整、績效評價與監督,按照《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印發〈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3〕27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項目管理參照《四川省科技計劃管理辦法》(川科政〔2022〕4號)規定執行。
三、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要求
1.項目牽頭單位應是注冊地在四川省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具備科研開發、科技服務和決策咨詢研究能力的企業及單位。合法的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等)和生產力促進中心等不具備研發和產業化能力的機構,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2.項目合作單位可為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具備科研開發、科技服務和決策咨詢研究能力的企業及單位。
3.項目申報單位應對申報項目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發現項目或申報材料造假,新申報項目不予立項,項目申報單位納入科研失信記錄。
4.項目申報截止時間前,申報單位有到期超過1年未完成驗收的引導資金項目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不能新牽頭申報項目。項目單位(含同一法定代表人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在申請國家和省級科技項目中無不良記錄。
5.項目申報單位誠信狀況良好,無省級科技計劃項目限制申報記錄,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二)項目申報人要求
1.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
2.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及外籍專家除外)。
3.項目負責人應為牽頭單位人員。允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科技人員,經所在單位批準從事創業或到企業開展研發、成果轉化等。屬于此類情況的科技人員可作為離崗創新創業、兼職創新創業單位的項目負責人,人員名單由高校、科研院所統一向科技廳提供。
4.項目負責人牽頭申報2024年度引導資金項目限1項,承擔有在研的引導資金項目,不得新申報項目。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
(三)推薦單位要求
1.各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的合規性審核,按時將推薦項目通過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統一推薦,向科技廳報送推薦函并附項目匯總表。市(州)推薦的項目,由各市(州)科技部門初步形成推薦意見后,會商同級財政部門,聯合向科技廳和財政廳報推薦函并附項目匯總表。
2.審核未通過的項目由推薦單位退回。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計劃重復申報。
2.項目執行期從2024年9月1日起。
3.研究項目如涉及我國人類遺傳資源采集、保藏、利用、對外提供等,應簽訂《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承諾書》并作為申報書附件材料掃描上傳。
4.項目申報單位及項目申報人應嚴格遵守科研倫理相關規定。
5.項目申報單位應設立從事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崗位,所有項目均需配備科研助理。
6.網上不受理涉密項目。各項目申報單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中上傳涉密資料。
四、申報流程
(一)申報身份獲取
申報單位管理員、項目負責人登錄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202.61.89.120/),進行身份注冊和實名認證,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需完整、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已注冊過的單位和個人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并補充完善相關信息,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項目申報。
(二)申報書填報
項目申報書由項目負責人在線填寫“科技創新基地建設”“人工智能創新發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和“區域創新體系建設”5類《四川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項目申報書》,項目負責人登錄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填報項目申報書并上傳附件,蓋章部分掃描后在線上傳。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需上傳從電子稅務局中下載的年度財務報表等相關附件。申報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的企業,需上傳近3年研發投入統計報表等附件。
(三)申報單位審核
申報單位登錄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在推薦單位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對項目申報書進行在線提交(所有蓋章部分須作為附件掃描上傳),申報階段不提交紙質版申報書。
(四)推薦單位審核、匯總、報送
申報項目由省直主管部門推薦審核,或市(州)科技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聯合推薦審核。推薦單位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網上電子審核推薦后將紙質推薦函和項目匯總表(在線打印)報送至科技廳、財政廳。各推薦單位要嚴格審核項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確保項目真實可靠。中央在川單位在網上進行電子審核推薦,并出具推薦函和項目匯總表(在線打?。┲苯訄罂萍紡d、財政廳。
五、申報時限
(一)項目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8日18時。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將在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9月8日18時自動關閉。
(二)由于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為限項申報,我校限5項。請項目負責人于2024年9月3日上午10:00前將申報書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054069372@qq.com,逾期視為放棄。若超項,則由科技處組織專家評審后公示,擇優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