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各分院:
根據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實際情況,保障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制訂《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生臨時困難資助管理辦法》,經2014年1月2日院務會研究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自文件下發之日起遵照執行。
附件: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學生臨時困難資助管理辦法
附件
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學生臨時困難資助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愛力度,進一步規范我院學生臨時困難資助標準與發放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臨時困難資助用于幫助我院學生解決生活中遇到的突發性、臨時性、特殊性的經濟困難,充分發揮其資助育人功能,以保證他們能順利完成學業。
第三條 臨時困難資助的經費來源:學院事業收入中按比例提取的專項經費;社會團體或個人捐助經費。
第二章 申請條件與審批流程
第一條 臨時困難資助的申請條件。我院在校學生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臨時困難補助:
(一)學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造成學生在校經濟困難,須提供街道(鄉鎮)以上證明。
(二)家庭主要成員遭受意外而失去勞動能力(如重大傷殘,不治之癥或死亡等),造成學生在校生活困難,難以堅持正常學習。須提供街道(鄉鎮)以上證明。
(三)學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所需的醫療費用數額較大,家庭經濟無力負擔,造成學生在校經濟困難。須提供相關醫療證明。
(四)其它特殊情況需要給予資助的學生。
第二條 臨時困難資助的審批流程:
(一)學生本人向所在分院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臨時困難資助申請表》,寫明申請臨時困難資助的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明(如鄉鎮以上證明、住院證明、醫藥費報銷憑證等資料)。
(二)輔導員根據申請臨時困難資助的條件,結合學生本人及家庭的實際情況,調查核實,并簽署意見后上報給分院。
(三)分院黨總支記簽署意見后,報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安排專人進行核查。
(四)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確認后,交學生處審核并建議擬資助金額。
(五)學生處組織評審小組成員進行審核,報分管院領導審批同意后,交計財處核發。(注:評審小組組成:學生處處長任組長,院團委書記、各分院黨總支書記、計財處處長、監審處處長、資助中心主任為小組成員。)
第三章 管理與使用
第一條 臨時困難資助的管理和使用:
(一)??顚S?。臨時困難補助經費只能用于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困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對弄虛作假者,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合理資助。根據學生的實際困難,給予一次性資助。原則上一般性臨時困難資助每人補助金額不超過500元,特殊困難資助一次性每人原則上最高不超過8000元,具體資助金額視情況而定。若出現突發性特殊困難時,由分管院領導牽頭,會同評審小組商定。
第二條 臨時困難資助的相關要求:
(一)臨時困難資助的啟動條件為學生一旦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暫時性困難時,即可向學院提出申請。
(二)獲得臨時困難資助的學生,一經發現情況不屬實,將立即取消或追回補助,并根據情節給予相應處分。
(三)學生在申請臨時困難資助的同時,應積極參加勤工助學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來解決生活、學習費用。
(四)學生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資助或取消資助:
1、學生家中發生變故不足以影響學生完成學業。
2、單純為改善個人或家庭生活質量導致的臨時性生活困難。
3、生活鋪張浪費,購買或使用高檔物品。
4、受到學院紀律處分。
第四章 附則
第一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學生臨時困難資助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