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做好我院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管理工作,切實保障中心使用合理、規范,現制定《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活動中心管理規定》,望各單位申請使用時,能夠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和程序使用,遵照執行。
共青團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大學生活動中心管理規定
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大學生活動中心主要用于開展各類校園科技、文化、藝術活動,為把大學生活動中心建設成健康、文明、高雅的文化場管,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場地使用與管理
1、大學生活動中心是學生團體的固定活動場所,是大學生實施素質拓展計劃的基地,隸屬院團委,由專人負責日常使用管理。
2、場館的清潔衛生、設施維護、保養由院團委安排。
3、活動中心使用安排上遵循院級活動優先的原則。
4、使用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利用場地開展各項健康有益的活動。
5、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需填寫《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學生活動中心及設備使用申請表》,由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提前五日送交院團委,經院團委審批同意后,送交活動中心管理人員予以協調安排。
二、設備使用與管理
1、使用中心的音響、燈光等設備時,除中心安排的工作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
2、中心其它設備,非批準范圍內的,不準私自動用,如有違犯,除進行批評教育外,被損壞的物品必須按原價賠償,如有丟失按原價雙倍賠償。
三、活動紀律與行為準則
1、活動內容要健康向上,不得進行違法活動。
2、入場者穿戴要整齊、大方、得體,不許穿拖鞋和袒胸露背的衣服進入場地。
3、不得在場內大聲喧鬧,不得亂涂、亂畫、亂張貼(包括中心門口樓梯扶手),不得有任何不文明行為。
4、入場者要自覺服從中心管理人員的安排。
5、管理人員要文明服務,禮貌待人,協調安排中心的使用,確保工作的有序進行。
6、對于違反規定者,管理人員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不聽規勸者有權清除出場;造成嚴重后果者,工作人員要及時上報院團委,并按情節嚴重程度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四、安全防范
1、院團委根據中心需要,配齊、配全防火防盜等設施設備,中心管理人員要定期進行檢修,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進行解決。
2、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玻璃門窗和各種設備、設施、線路,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得延誤。
3、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接線、拉電和安裝其他電器設備,不得亂涂亂畫。
4、室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一切有可能危及安全的火種、化學藥品等入內。
5、工作人員要做好值班管理登記情況記錄,保護好室內物品,做好各項安全防衛工作。
五、室內衛生管理
1、中心衛生采取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活動結束后要按照工作人員的有關要求進行衛生清理或設施整理等。
2、使用中嚴禁隨地吐痰、吃瓜子、亂扔紙屑,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3、日常衛生由工作人員及勤工助學的學生負責,要確保室內衛生清潔、干凈。
附件:《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學生活動中心及設備使用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