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標準是執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實現培養目標要求的教學指導文件,是編寫教材、組織教學、評價課程教學質量和進行教學管理的主要依據。為進一步推進學校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提高教學質量,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規范。
一、課程標準的編制程序和要求
1、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所列課程均須制定符合規范的課程標準,無課程標準的課程不得開課。凡教育主管部門已有指定課程標準(教學大綱)的課程,應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執行。
2、課程標準由各分院部領導的統一安排下,由專業帶頭人/教研室主任組織課程主講教師和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牽頭成立編寫小組,完成初稿的編寫,再經各專業審核和學校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論證,最后將定稿的文檔報教務處備案,經學院批準后執行。
3、課程標準編制要在總覽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培養目標和人才規格的前提下,立足本課程在人才培養中的地位及作用,確定課程教學目標、設計思路,統籌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各個環節的深度和廣度,注意兼顧職業能力,職業道德培養和繼續學習的需要,注意與相關課程的銜接與滲透,避免課程內容的重復或缺失。
4、課程標準的編制要順應時代發展要求,體現教育教學觀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轉變,融入當代科學技術、工藝、材料的新成果。在人才培養方案的指導下,課程標準要及時更新。
5、學院重點建設課程的課程標準應在課程內容更新與拓寬上有所突破,在課程的設計思路、教學環節安排上有所創新,力求在課程標準中充分體現“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的要求,突出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造能力。
6、課程標準的結構樣式,原則上應按照本規范指導性格式執行。要求文字簡要、表意準確、名詞術語規范。
二、課程標準的基本結構及格式
1、課程標準的基本結構
包括制定依據、適用對象、課程定位、課程教學目標、課程設計、實施建議、教學資源和參考文獻等。
(1)制定依據 寫明制定本標準的依據。
(2)適用對象 寫明本課程的授課對象、層次、專業等。
(3)課程定位 主要說明:課程性質;本課程與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之間的關系,闡述課程在學生職業能力、專業知識和職業素質的哪些方面起到的支撐作用或明顯促進作用;與前導課程和后續課程的關系。
(4)課程教育目標 學生通過學習該課程后,在職業能力和知識認知上要達到的具體標準,包括知識、能力和素質目標。
(5)課程設計 主要說明:在確定課程內容深、廣度的原則下,構建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體系的思路;理念要先進,要注重與行業企業共同開發課程;思路要清晰,要體現完整性和系統性;課程設計與實施要注重工學結合。
課程內容可根據課程特點由項目與任務或者情景與任務的層次構成,并注意相關的知識點包含拓展知識部分。
課程綜合評價方式
根據課程特點主要說明課程考核內容、考核方法及成績評定方法。
(7)實施建議
圍繞完成課程教學任務、實現課程目標所采用的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等的說明,因一定特殊情況對課程內容及時間安排所作的調整意見等。
教學資源
說明目前已有和正在新建的教學資料、設施設備、網絡等資源,以實現現代化、開放化、數字化的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
參考資料
主要說明:課程負責人請將所涉及的參考資料詳盡的羅列,保證課程標準所涉及內容知識產權清晰,無侵權使用的情況,如果資源涉及第三方權益問題,須將“課程資源使用授權書”[注]附后;課程負責人保證課程標準的內容不存在政治性問題;課程負責人保證課程標準的內容不涉及國家安全和保密的相關規定,可以在網絡等公開場所傳播與使用。
(10)課程負責人姓名
注:“課程資源使用授權書”須包括以下內容:
1.學校和課程名稱,課程負責人姓名,第三方制作者名稱,由第三方制作的資源名稱以及著作權歸屬情況。
2.學校、課程負責人、制作方簽名蓋章
3.課程標準的格式(見附件)
三、課程標準的管理
1.課程標準是編寫和運用教材、組織課程教學的依據,是實現課程預期教學目標的保障,為教育教學的綱領性文件。課程標準一經批準,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2.根據專業的發展變化,需要對課程標準做部分調整時,各分院部應事先向教務處提出申請,同時上報新修訂的課程標準,經學院批準后執行。
3.課程標準屬學院基本教學文件,由學院管理和印發。
附件1:課程標準調整申請表
附件2:課程標準模板格式(2015)
附件3:課程標準修訂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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